第07版:法制周刊

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高效调解赢赞誉

本报讯 7月8日,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的原告项九霞把一面书有“倾心为民 高效办案”字样的锦旗送到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感谢该中心法官高效调解案件。

4月27日7时许,被告单某书驾驶电动三轮车沿华龙区苏北路由东向西行驶至106国道东300米处,与驾驶电动两轮车的原告项九霞相撞,造成车辆受损、项九霞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由单某书负全责。在项九霞住院治疗期间,单某书拒绝支付治疗费。项九霞将其诉至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该中心负责人翟献宽了解案情后,立即安排2名法官分案调解,并约定两个星期后约见双方代理人。约见当天,面对顽固并伴有抵触情绪的单某书,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他换位思考,并耐心向他讲解如果不给原告拿医疗费,法院将进入执行程序的后果,使单某书态度发生了转变。单某书说:“原告的治疗费我该拿,她花去5778元,我给她拿6000元。至于误工费等要求,请法官您给对方好好说说就别让我拿了,我一个60多岁的人挣钱也不容易。”项九霞的代理人表示放弃其他赔偿。至此,该案不到30分钟,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快速和解结案。(刘少玲)

2019-07-16 1 1 濮阳日报 c41609.html 1 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体化处理中心高效调解赢赞誉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