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自然划〔2019〕05号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对该宗地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7月25日至31日。个人、集体或单位对该宗地进行划拨用地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时间为工作日的8时至12时、15时至18时30分。
我局受理单位为用地审批管理股,联系电话:0393-2238107。 台前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