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日,即将解除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把一面书有“言传身教 指导有方”字样的锦旗,送到清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这是清丰县司法局首次收到社区矫正对象赠送的锦旗。
“在这里,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通过矫正员耐心细致的心理辅导、军事化训练,我的心理得到了矫治,组织纪律性得到增强,我从一开始的消极抵触和被训诫、被警告到后来的主动配合和在多次受表扬中找回了自信,从矫正员的当众表扬中得到了大家的尊重,家庭关系、社会关系都发生了改变,这些变化都是清丰县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带给我的。我送锦旗就是要表达自己发自肺腑的感谢。”张某表示。
司法行政工作者与社区矫正对象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而且是“监管难”与“被监管烦”的一对矛盾关系,很难发生感人故事。
今年年初以来,清丰县司法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求突破”,通过整合力量、组建团队,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五化三式”工作法,把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在县社区矫正中心执行,避免了人情干扰。同时,实行智能化远程高频率点验,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提高了在线定位率。该局社区矫正执法二中队中队长张娟娟说:“今年5月份以来,我们启动了‘五化三式’工作法(队伍专业化、执行集中化、流程规范化、监管智能化、训练军事化,精准式教育、车间式劳动、叠加式计时),解决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许多痛点问题,使我们与社区矫正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张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