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上接第一版)二、找准检察机关服务企业发展切入点,扎实开展六个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涉民营企业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黑恶势力犯罪、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涉民营企业民事案件监督、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等6个专项活动。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机制;二是落实检察长和检察干警联系企业制度;三是建立服务大局三项机制,即服务措施征求意见机制、服务效果社会评价机制、服务成效向四大班子报告机制。通过高质量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落实平等保护原则,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坚决做到“三个有所为,五个不能为”: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营造良好环境上有所为,在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积极为党委当好参谋上有所为,在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服务效果上有所为;参与经营性活动的行为不能为,背离职责搞服务的事情不能为,地方保护主义的做法不能为,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强制措施不能为,有违公正廉洁执法的事情不能为。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首先把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纳入进去,从速办理,依法从宽办理。要通过依法办案、平等保护,促进各类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9-08-07 1 1 濮阳日报 c42941.html 1 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公开承诺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