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全市法院多举措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

本报讯 8月16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破产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2018年以来的破产审判情况、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情况,并发布了5起破产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司法主导、市场导向”的工作理念,通过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化解过剩产能,清理僵尸企业,充分发挥了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2018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6件,结案30件,结案率83.3%。其中,我市法院受理的10件国有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全部在2019年5月24日前审结,提前37天完成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结案目标任务,推动了市场主体的有序退出和有效救治。

破产是解决企业产业深层次矛盾、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企业产业质效的重要法治途径。全市法院多举措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一是设置专门机构,打造工作平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企业清算与破产审判合议庭,各县区法院也明确、固定了法官和审判团队,专门审理企业清算与破产案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平台”进行信息录入,公开破产企业信息,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二是建立工作机制,规范破产审判。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操作程序的意见(试行)》,举办濮阳市首届破产管理人论坛,对破产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专题研讨。三是通过府院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全市法院不断拓宽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渠道,通过协调联动,促进破产案件按节点稳步推进。四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审判效率。简化破产案件审理流程,逐案建立工作台账,制订工作预案,确保案件高效、顺利终结。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加大对僵尸企业的处置力度,优化企业破产法治环境,服务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洪中 李洁)

2019-08-19 1 1 濮阳日报 c43754.html 1 全市法院多举措推动破产案件审判工作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