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关于城市清洁行动有关问题的通报

城市清洁行动开展以来,市直各单位、各辖区政府、管委会积极参与,重点围绕国控站点及周边区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容环境卫生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是,仍有个别单位(办事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主动性不强,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管理松散,环境卫生问题依然突出。

一是个别地段存在大面积黄土裸露现象,垃圾不清理,车辆带泥上路,污染地面。比如:胜利办辖区内石化路与长庆路交叉口西北角待建工地;石化路荣域花果园西侧区域无围挡,大量黄土裸露。

二是待建工地(拆迁工地)管理不到位,环境较差。比如:黄河办辖区内京开大道原天龙市场待建工地周边卫生保洁差,围栏下面有生活垃圾、污水等;胜利办辖区内石化路与长庆路交叉口东南角拆迁工地无围挡,大面积黄土裸露,有多处垃圾堆。

三是部分居民区(老旧小区)卫生管理出现滑坡,垃圾桶不密闭,垃圾乱堆乱放,苍蝇滋生严重。比如,黄河办辖区内三强纺织厂家属院。

四是街巷夜市处于无管理状态,店外经营现象严重,占道经营,垃圾乱扔乱倒,损毁绿化带,污染地面,给环卫保洁造成较大困难。比如,市体育场夜市、巴黎街夜市等。

城市清洁行动是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手段,是一项需要持续开展的重要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增强大局意识,消除短期应付思想,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加大整治力度。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各辖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各乡镇办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做到行业监管上水平,辖区监管无缝隙,确保城市清洁行动收到实效。

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办公室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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