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广告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多举措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质效

该院率先利用微信平台,与濮阳县辖区22个乡镇派出所、刑侦、经侦、治安等办案部门建立联络微信群,及时发布受理案件标准,以及移送案件过程中有关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应注意的问题,节省了公安民警送案的时间

本报讯 对案件实行集中管理,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战略举措。近日,濮阳县人民检察院在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获得综合成绩第一名,其中信息化应用技能测试、业务分析技能测试、业务监管技能测试均获单项第一。

为何能获此殊荣?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裴大伟给出了答案:“瞄准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特点、新需求,坚持把案件质效放在办案工作的首位,把案件质量当作检察工作的生命线。”

近年来,该院紧紧围绕规范执法的工作思路,积极发挥内部监督和管理职能作用,注重干警业务能力培养,狠抓干警勤学、勤看、勤听、勤做、勤总结“五勤”管理,不断提高干警业务水平和能力,强化案件管理,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促进案件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监管与服务并重,案管与政研同步。该院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强化服务理念,积极改进接待工作,为公安民警、律师、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是在案管大厅合理规划出办公区、接待区、阅卷区等功能性分区,方便来访群众、公安民警、律师办理业务。二是安排专人与业务部门进行对接,将流程监控和案件评查中发现该平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业务部门,督促各业务科室保证案件质量。三是利用数据优势做好分析研判工作,每月撰写业务态势分析报告,为业务部门提供业务数据参考和合理化建议。四是根据上级要求,研究制订适合该院发展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提前沟通,从此只需“跑一次”。该院率先利用微信平台,与濮阳县辖区22个乡镇派出所、刑侦、经侦、治安等办案部门建立联络微信群,及时发布受理案件标准,以及移送案件过程中有关文书制作、卷宗装订应注意的问题,节省了公安民警送案的时间。与律师加强交流,减少其跑腿次数。2016年以来,该院案管中心将全部公诉案件进行了案件扫描,制作成电子卷宗,供律师阅卷,并利用微信平台建立濮县检律沟通群。该平台建立后,律师往返检察机关的平均次数由以往的2次至3次减少到现在的1次,提升了律师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

聚焦分析研判,充分发挥管理职能。该院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平台,对全院业务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倾向性、实质性问题,进行专项检察数据质量通报。同时,利用统计报表数据优势,在业务态势分析的基础上开启重点数据监督模式,通过时时监控,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业务部门发出预警,并对数据存在的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为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质效提供数据支撑和合理化建议。该项工作作为综合业务部的创新亮点,被省人民检察院案管2019 第2期工作简报刊发。

(张洪中 郭海阳)

2019-08-28 濮阳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44214.html 1 多举措提升案件管理工作质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