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京上访量下降72%,到省上访量下降53%,到市上访量下降44%,信访案件量呈现断崖式下降;法院的受案量增速下降为6%,而过去几年的年均增速为22%。
这是清丰县2018年的一组数字。
有降必有升,与这些下降指标相对应的是: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的案件数量增长了87%。2019年3月12日,司法部专题调研组蹲点清丰,深入分析和高度评价了清丰人民调解的系列创新,并称之为人民调解的“清丰模式”。2019年6月24日,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在清丰召开,会议高度评价和推广了清丰经验。2019年6月25日,在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秘书长会议上专题研讨和推广了“清丰模式”。近期,赤峰、巴彦淖尔等80多个县(区、市)赴清丰考察。人民调解的“清丰模式”正在向全省和全国辐射。
人民调解的“清丰模式”到底是什么?缘何受青睐?
人民调解“清丰模式”,可以归纳为“2333”模式,也就是“两协会三激励三联动三保障”。
两协会
一是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员聘任主体是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人民调解委员会属于群众性组织,并非实体法人,这就造成人民调解员身份和归属不清晰,劳动关系不明确。以前该县聘用的调解员基本都是退休老干部,大部分有原工作单位和退休金,这一问题还不突出。但仅靠老同志已经不能适应智能化、信息化的要求,急需补充年轻人,这一瓶颈问题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严重制约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2018年5月,清丰县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成立人民调解员协会。5位专职人民调解员作为发起人,申请成立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经该县民政局登记,于去年6月份挂牌成立了河南省首家县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协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监、副总监全部由专职调解员担任,实现了行业自我管理。调解员由协会招聘和派遣,从而理顺了劳动关系。
协会组建后,通过公开招标,以“单一来源”方式承接了政府购买调解服务,成为全国第一个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人民调解员协会。协会68名会员,经岗前培训分别被派遣到该县矛调中心和各乡镇调委会,担任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协会派遣调解员过程中,要求搭配一定比例的年轻人。由于通过协会派遣,年轻调解员身份和待遇问题得以解决,26名年轻人加入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今年5月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503个行政村每村招聘了1名人民调解员,一支扎根基层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迅速壮大。
二是成立清丰县公共法律服务协会。为提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矛盾纠纷调处的参与度,清丰县司法局组建了全国第一家公共法律服务协会,协会通过公开招标,以“单一来源”方式承接了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协会按照要求为每个乡镇派遣了2名律师和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运行机制上,由协会实行智能化考勤和绩效考核管理,有效调动了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一线开展服务的积极性。一年来,协会派遣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计提供法律咨询51755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458件。
两个协会的运行相得益彰,提升了矛盾纠纷的调处质量和效率。
三激励
一是奖惩激励。由于专职人民调解员分散于不同调委会,难以对其实施考勤管理和绩效考核,大家的办案积极性不高。清丰县司法局为每一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手机下载智能软件并个性定位了考勤坐标。通过手机定位,身处不同岗位的人民调解员只有到了指定位置才能实现打卡,从而有效解决了远程考勤问题。同时,以出勤情况为依据创新补贴发放办法,由原来的每月1200元定补,改为每出勤一天50元+每月满勤奖200元+案件补贴100~300元,同时规定对重大案件实行重金悬赏调解。由于实行了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调动了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出现了争着办案、用心办案的局面。
二是身份激励。清丰县司法局认识到,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走职业化道路。为了留住优秀年轻大学毕业生,培养高层次专业调解人才,清丰县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职业调解师的决议》,规定稳定工作一年以上的优秀调解员,可以由协会聘为职业调解师,并适当提高待遇。今年5月28日,该县第一批9名职业调解师脱颖而出,迈出了调解员职业化的第一步。
三是竞技激励。调解员素质需要不断提高,而简单灌输式的培训难以达到理想效果。从2018年7月份开始,清丰县司法局坚持每月举办一期“我的调解故事”宣讲赛。要求人民调解员从本月调解的案件中挑选出最受启发的一件,在宣讲赛上像讲故事一样讲出来,并且要求讲出运用了什么调解技巧,适用了什么政策法规,受到了什么有益启示。这种竞技化的培训方式不但有利于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而且能倒逼人民调解员平时用心调解和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已经举办了11期,调解员素质明显得到提升。
三联动
一是调解组织联动。以前,该县物业、医疗、交通等专业性和行业性调委会各自为战,造成部分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办公设施闲置,难以统筹利用,形不成工作合力。清丰县司法局整合全县7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1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县矛调中心成立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老陈、老刘两个品牌调解室,并把调解员分成4个调解小组,小组作战提高了承接疑难案件,尤其是集体访案件的能力。调解小组成功调解了新天地物业纠纷等14起集体访案件,树立了能啃硬骨头的形象。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还设立了远程视频调解室、调解调度室和智慧民调信息中心,对全县的调解案件实行网上调度和远程指导,加大了全县调解组织间的协作与配合,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可以及时掌握全县矛盾纠纷动态,为党委政府有针对性地调整决策和采取措施提供有力依据。
二是“律心调”联动。人民调解员协会、公共法律服务协会与心理学会建立合作机制。在县矛调中心设立了律师工作室和心理疏导室,在各乡镇司法所也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和心理疏导室。要求对情绪激烈的调解对象先进行心理疏导,对不懂的法律问题先咨询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协议先经过合法性审核,从而提高了办案质量。随着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的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也在提升。一年来,全县民调组织共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58面,仅县联调委就收到18面,这些锦旗代表着群众的口碑和社会的认可。
三是“访诉调”联动。2018年6月份,清丰县司法局与县综治办、县信访局、县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的意见》,制定了工作流程和联席会议制度,利用综治信息平台植入了“智慧民调”模块,建立了“访诉调”对接联动机制,形成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司法确认、案件速裁等无缝对接和一条龙服务,实现了从信访渠道到法律渠道的正向导流,这一机制的形成直接促进了信访量的大幅下降。
三保障
一是资金保障。清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依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2018年,以每年133.084万元和69.58万元的价格,分别购买了人民调解服务和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拨付71.6万元,改善了办公环境,购置人民调解专用车辆、电脑等装备。2018年底,出资13.7万元对2018年度做出突出贡献的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位人民调解员予以重奖。今年又预算1294万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了村级人民调解员(五员一体)。在总投资5721万元的综治信息化项目中,植入智慧民调模块,实现了网上高效交办、协办、督办和考核。
二是场地保障。在该县综治中心划出两层楼作为人民调解办公用房。在各乡镇也分别划出足够的办公面积作为调解室和调解办公室。
三是人力保障。该县矛调中心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4名增加到17名,乡镇专职人民调解员由34名增加到51名,同时还配备了村级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队伍得到迅速壮大,战斗力得到大幅提升。
本报通讯员 陈晓旭 杨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