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位于开州路与益民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的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正在进行门头外部装修施工,未按要求落实我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管控措施,对周边空气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
经濮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对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通报批评,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6、121条等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一切施工行为,并对濮阳外国语实验高中和施工单位各罚款一万元。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确保重污染天气预警管控期间无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