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广告

安全法规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是否需向社会公布

(上接10月10日第三版)(2)定期将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定期将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这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体现和要求。安全生产事关广大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本地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群众有权知悉和了解。

二是有利于增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公布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对群众是一种生动、现实的安全生产教育,必将有利于增强本地区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是有利于发挥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将生产安全事故的有关情况定期公布,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的安全生产状况,可以更有效地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四是可以促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单位),进一步增强责任心,认真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定期向社会公布,应理解为既不要长时间不公布,也要避免公布过于频繁,实践中要注意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适当掌握公布的时机。公布的方式,也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报纸、电视、广播、政府公报等。

王瑞娟 辑

2019-10-17 安全法规 1 1 濮阳日报 c48399.html 1 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是否需向社会公布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