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和各类组织不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加快质量强市建设,根据《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9年度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濮阳市辖区内的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中的优势骨干企业(组织),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1.依法在濮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
2.开展全面质量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产品(服务)质量水平领先,实施并有效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
3.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同行业前列;近3年内,未发生亏损;从事非营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
4.品牌和技术创新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社会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标杆示范作用强。荣获各类优秀质量品牌、高新技术认定和获得过县(区)长(主任)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可优先列入推荐评选范围。
5.应获得市、县(区)质量主管部门和县(区)政府(管委会)推荐。央属、省属单位应获得其上级隶属单位推荐。
(二)近3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2.国家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
3.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重特大事故(按行业规定);
4.国家、省、市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
5.参加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时,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6.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
三、评选标准和程序
评选标准主要依据为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评选程序分为申报审核、专家评审、审议表决、社会公示、政府审定、表彰奖励等环节。获奖单位由市政府发文公告,并颁发市长质量奖证书、奖牌和奖金(奖励30万元)。
四、有关事项
(一)坚持自愿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应填写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于2020年3月31日前向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提出申报。
(二)评选工作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濮阳市市长质量奖申报书在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栏目发布,相关企业、组织可通过网址http://www.pysgs.gov.cn/,或搜索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浏览下载填报;也可以通过电子信箱(账号为pysszzlj@163.com,密码为8994683)下载填报。
联系单位: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市城区开州南路
联系电话:8994670 8994683
联系人:张克昌 张伟一 翟永兵
濮阳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