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将该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10天,从10月25日至11月3日,个人、集体或单位如对该宗地进行划拨用地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我局受理单位为用地审批管理股。
联系电话:0393-3355686
特此公示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