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张敬勇) 11月19日,记者自工业园区获悉,目前《濮阳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保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台,这将进一步完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推进工作机制,强化招商引资保障服务。
《办法》规定,园区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实行政府主责、分级管理制度,各签约项目服务保障部门负责园区项目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督办、考评工作,签约项目投资方享有与园区企业同等待遇的服务保障,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对签约项目投资方的服务保障限制。其中,签约项目服务保障部门不仅包括履行签约项目推进过程中组织、协调、督办、考评的项目推进部门,还包括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行政手续审批部门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明确的其他职能部门。
在完善服务保障机制方面,《办法》规定,园区招商引资项目在正式签约前由招商部门负责对接服务,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7个工作日内,招商部门负责整理好有效的投资方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投资协议》和《签约项目移交单》,会同投资方代表、项目推进部门召开项目移交工作对接会,正式移交至园区项目推进部门。项目推进部门应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推进会议,研究部署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落实联系领导,明确分包部门,细化责任分工,协调解决服务保障问题。
为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园区实行签约项目领导包保责任制及分包部门领办责任制。包保领导对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负总责,应及时掌控签约项目的进度情况,协调解决服务保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适时对签约项目推进情况统筹调度。分包部门负责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推进,负责全程签约项目服务保障的日常工作,各分包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首席服务官”,组织、协调、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事项。
同时,项目推进部门应指派一名服务专员,协同配合包保领导或“首席服务官”,指导签约项目投资方熟悉各部门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协调帮办权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宜,同时对各部门审批环节和服务保障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向联系领导或“首席服务官”及签约项目投资方反馈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
签约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应落实协办帮办事项清单和提供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要在双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基础上,明确签约项目投资方需要帮办的问题,形成清单,落实责任,销号管理,及时解决签约项目投资方遇到的问题。要向签约项目投资方提供从落户到竣工阶段所需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手续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以及责任单位、“首席服务官”、服务专员的联系方式等,为签约项目照单服务提供保障。
为强化关键节点管控,签约项目服务保障以开办企业、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竣工验收、投产等为时间节点,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创新流程再造,将关键点之间事项细化分解为若干个控制事项节点,绘制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对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实施“挂图作战”。
签约项目正式投产后,由各项目分包部门负责整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推进工作台账及《签约项目移交单》,会同有关部门、企业代表召开项目移交工作会议,由相应部门负责项目生产期的日常管理工作。
在签约项目信息归集方面,《办法》规定,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分包部门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对签约项目数据信息实时归集、分析,预警提醒,按权限共享、检索、查询、统计,通过“互联网+项目监管”“大数据+项目服务”等方式,实时跟踪统计汇总签约项目进展情况,建立签约项目进程信息管理台账,每月综合汇总形成当月签约项目进展信息台账。同时,签约项目包保领导应及时掌握签约项目进展情况信息,会同分包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实时归集统计、核实确认数据信息,保证签约项目信息归集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出现虚报、假报、迟报、漏报、瞒报等行为。
在监督管理方面,《办法》规定,签约项目服务保障领办部门应建立签约项目推进工作通报制度,对签约项目审批事项进展情况、部门履行职责情况,项目开工率、竣工率等按月统计通报。督查部门每季度、每年度对各签约项目按计划审批进度、开工建设、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园区督查部门每季度应开展一次签约项目落地督办检查,重点督查签约项目不履约、审批服务不到位、政策承诺不兑现等突出问题;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推进的签约项目,如系行政机关原因,应建立督办台账,下发督办通知书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破坏投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园区还应建立签约项目沟通协调机制,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签约项目反馈问题渠道,保障签约项目随时反映问题;建立签约项目服务保障考核评价体系,将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年度考核指标,适时引入第三方对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开展评价。
对有下列情形的之一的,相关部门应严肃问责:对签约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影响签约项目进度或致使签约项目流失的;相关部门在签约项目审批服务过程中,因行政机关或公务人员故意或者过失而构成失职渎职等,导致签约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的;出现设置障碍、拒商门外的,失信违诺、欺商坑商的,拖拉推诿、消极作为的,吃拿卡要、关门宰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