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空气质量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今年年初以来,工业园区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深入贯彻落实《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力抓好压煤、抑尘、控车、治企等工程,对各类污染行为重拳出击、持续发力,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明显好转,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领导重视。按照要求,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的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在重大环保问题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职能部门夯实责任,责任到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多次召开管委会常务会议、周工作例会和环保专题会议研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每周的管委会周工作例会,都把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题。党工委、管委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思想上重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极大地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大大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迅速宣传。自《条例》公布后,工业园区组织区环保分局、经济发展局、建设局、昌湖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通过发放《条例》文本、微信群通告等方式,迅速将《条例》在辖区内工业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位、23个行政村进行宣传普及。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工作,辖区内企业、施工单位、居民对《条例》的知晓率明显提升。
精心部署。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要求,对于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工业园区第一时间落实,组织召开会议传达部署,印发了系列文件,各相关部门制订了各自的方案,列出任务清单,实行台账式、全链条、销号制管理,做到压力层层传导、事事有人负责、环环能够倒查。
健全机制。按照工业园区出台的《关于印发濮阳工业园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月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城市清洁行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确立了建筑工地网格员、管理员、监督员“三员”管理制度和工作职责,将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到区直部门、办事处、项目单位网格。同时,对各建筑工地实行施工环境保护标志牌制度,明确了各建筑工地环保责任人、行政监管单位责任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举报电话等内容,将网格化监管责任延伸至各施工单位,形成了有效的群众监督机制,对出现的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实现了迅速精确定位、迅速落实到人。此外,工业园区还按照“八个百分之百”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强化组织领导,按网格化管理反复巡查,确保扬尘治理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盲区,不留空当。
强化督导。狠抓各项任务的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成立了以区环保分局、建设局等单位牵头的工作督导组,对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各相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对于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环境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微信群实时公布,对工作不主动、不尽责,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管委会进行严肃约谈问责。
目前,工业园区建设、环保、城管执法、办事处等部门同心协力,克服重重困难,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实现违法违规清运车辆查处常态化;加大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夜查力度,以查处夜间违规施工、擅自处置渣土、运输车辆乱倒及不密闭、沿途抛洒、覆盖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对易发路段实施设卡检查,对施工工地加强巡查,严格执行“八个百分之百”要求,一经发现问题严格落实“三方惩处”。截至目前,共检查工地180余次,发现问题100余条,下发整改通知书15份,移交违法案件5起。
与此同时,工业园区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实现了常态化管理,建立了“村收集、办运输、区处理”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管理体制,做到了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积极谋划农村垃圾收集及固废处理项目,目前正在委托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本报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张敬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