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制周刊

近日,一名案件申请执行人代表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送去锦旗。2018年6月,陈某等13人赴青海省采摘枸杞,因劳务款38571.5元未结诉至该院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启动网络总对总查控,多方调查,最终联系上被执行人,经过反复做其工作,被执行人付清了劳务款。 赵宏增 王博 摄

2019-12-03 1 1 濮阳日报 c51488.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