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郑州12月17日电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日前下发《关于深化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革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
自2004年以来,河南省实施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及煤电价格联动机制,近年来,电煤价格高位运行,电力供求相对宽松,导致电价影响因素趋于复杂,“标杆价”很难适时适度地做出反应,煤电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势在必行。
《通知》指出,基准价按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此前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停止执行。此举意味着河南省实施15年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将退出历史舞台。
据介绍,用户用电成本将呈现“三不变,一降低”:居民、农业用户电价水平不变,已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用户电价水平不变,不具备市场交易条件或没有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电价水平不变,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方式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电价水平有所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