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月1日第三版) 民事责任有以下特征:(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民事义务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和公民、法人之间依法约定的义务。无论何种民事义务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民事主体都应依法履行。没有民事义务,就不会发生违反义务的行为,自然也就不发生民事责任。(2)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由于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法律关系,违反民事义务往往给对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因此,民事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但是,也包括一些非财产责任,例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3)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民事责任是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手段,一方面,它的范围一般应与不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一致,这样才能切实保护民事主体的权利,使受损害的权利得到恢复;另一方面,与民法调整方法的平等和等价有偿相一致,民事责任的形式大多不具有惩罚性,而是为了使受害人恢复到原先的财产和精神状况。(4)民事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现代民法已成为独立的法律部门,民事责任也就成了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它既不能为其他法律责任所代替代,也不能代替其他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可以按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分类。例如,根据责任是由一方还是由双方承担,可分为单方责任和混合责任。根据责任有无财产内容,可以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我国民法通则将民事责任分为两类基本的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这是根据责任发生的原因区分的。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又称违约责任、合同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合同而应依法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的民事责任,即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权利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未完待续)王瑞娟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