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2019年,蓝天增多、空气转好是所有濮阳人共同的感受。2月20日,记者自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19年,全市PM10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完成省定目标;PM2.5平均浓度为63微克/立方米,与2018年持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92天,同比增加3天;PM10、PM2.5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综合得分排名居全省第7位;年度综合指数为5.88,改善率3.36%。
2019年,面对异常严峻的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初心和使命,瞄准短板弱项,集中优势兵力,解决突出问题,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全市空气质量得到逐步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增强。
加强统筹调度,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市政府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参战、靠前调度、高位推进,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市攻坚办组织召开7次领导小组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压部署;召开25次调度会,每次突出一个重点进行专题调研、专门研究,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项举措落地落细落实。市委常委、副市长坚持每日轮流带队开展晨查夜查,建立督导台账,推动属地和部门责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颁布《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通过《关于全面加强“三散”污染治理的决定》,依法监督“三散”污染治理工作;市政协开展专题视察、专项民主监督,形成专题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制订工作方案,完善考核机制。我市制订“3+5”工作方案(“三散”污染治理方案、秋冬防方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散乱污”、“双替代”、散煤、散尘专项治理及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实施高污染机动车、烟花爆竹、餐饮油烟等10个专项管控办法,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先后出台《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暨“三散”治理工作考评办法》《乡镇办环境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月排名暨奖惩办法》等考核办法,严格考核,严肃问责。目前,我市已完成2019年10月、11月、12月乡镇考核和“三散”污染治理考评工作,对市直相关部门、县区、乡镇进行了排名,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考核考评办法兑现奖惩。
突出标本兼治,狠抓任务落实。一是狠抓“三散”污染治理。我市坚持市、县、乡、村四级联动,新取缔“散乱污”企业52家,实现动态清零。2019年,我市共查封“黑”加油站220家,取缔流动加油车120辆。实施全域禁煤制度,持续推进“双替代”工作,共完成“双替代”31.4万户。对施工工地及规模以上项目,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每周五集中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实施烟花爆竹全域禁燃禁放制度,实现秸秆禁烧零火点。二是加快结构调整。推进“红黄蓝绿”标识管理,完成首批154家化工企业标识认定,29家红牌企业已全部停产,51家黄牌企业制订搬迁方案。改造丰利石化、华祥石化两条铁路专线,提高新能源车辆投用比例。推进西减东加、退城入园战略实施,7家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毕,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三是深化工业企业治理。VOCs企业治理162家、非电行业提标改造2家、铸造行业深度治理12家、工业锅炉综合整治198台、工业炉窑专项治理145台、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485家,全部完成治理任务。四是强化移动污染源治理。路检柴油车44718辆,检出不合格车辆3317辆,全部移交有关部门处罚。建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登记4780台。对全市44家机动车环检机构开展全面检查,停业整顿9家,处罚8家,罚款90万余元。五是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学习借鉴洛阳经验和做法,以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抓手,重拳出击,强力推进,确保完成秋冬防目标。在攻坚行动中,对燃煤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污染治理等采取得力举措,开展专项行动,实施严管重罚。六是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将1836家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应急管控效果明显。对铸造、玻璃、石化等15个行业76家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强化督导举措,严格执法检查。一是强化督察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察涉整改任务45项,已完成28项;生态环境部约谈涉整改任务27项,已完成15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涉整改任务50项,已完成20项,其余正按序时推进。省“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通过督察系统向我市交办群众举报问题51项,已办结46项,未办结5项;现场检查交办问题线索117项,已办结110项,未办结7项。省攻坚办驻市工作组交办发现问题36项,已整改完成35项,1项正在整改中。二是强化执法监管。整合生态环境、公安、住建、交通等部门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散乱污”、砖瓦窑、排污许可、无组织排放等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机构检查企业6645家次,立案处罚435起,罚款金额1362万元,移交公安机关24起,查封扣押42家。开展重污染管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黑”加油站整治等联合执法行动,因各类环境污染问题行政拘留475人、刑事拘留57人。三是强化问责举措。市攻坚办下发工作通报18期,对违反预警管控要求、工作推动不力的县区及单位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2019年,我市通报批评13家单位、县区党委政府,警示提醒10个乡镇办,问责10人,建议停职处理2人,约谈3人;查处环保领域问题线索52件,问责223人次,在全市形成有效震慑。
本报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张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