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振涛 通讯员 张敬勇) 4月20日,记者自工业园区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入驻园区项目审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规范入驻,园区日前正式出台《濮阳工业园区入驻项目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健全完善入驻项目联合审查机制,助推园区项目建设高质量发展。
《办法》主要涉及新入驻项目的政策符合性,园区规划和主导产业的相符性,投资强度,安全、环保、用地政策及行业管理规范等事项。《办法》规定,拟入驻园区项目由园区招商服务局牵头负责,已入驻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园区经发局牵头负责,园区环保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安监办、建设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研判,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专业意见,完成入驻项目审核。入驻项目联合审查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牵头部门汇总意见报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可入驻项目要签订投资协议并立刻转入手续办理阶段,项目单位要积极配合园区统计局做好入库工作。
“《办法》的出台和入驻项目联合审查机制的建立,为项目审查提速提效,实现了各方联动更加有力、程序运转更加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服务质量更加优良、项目审查更加便捷的目标,为项目顺利落地、快速建设、早日投产提供了制度保障。”园区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