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排水管理处院内绿化花园一隅。
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于2017年4月27日由市委编办下文成立,目前与濮阳德恒水务有限公司(原市污水处理厂)在一个院内办公。2012年至2017年,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模式,开展了排水与污水处理一系列工作。2017年,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和濮编〔2017〕22号文件要求,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与市污水处理厂实行事企分离。2017年6月12日,市污水处理厂移交濮阳德恒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商业运营。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为全供事业性质,机构规格为科级,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领导,事业编制30名,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名,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目前,市城市排水管理处正在全力开展污水处理监管、城市排水许可、排水监察、水质检测等工作。
市城市排水管理处主要职责是承担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如下:对排入市政管网排水户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管;承担排水设施建设及运行的监管;承担管辖范围内的城市污水处理企业(污水、污泥、中水回用等)运行监管;做好排水许可和排水特许经营(污水、污泥、中水回用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污水处理服务经费审核拨付工作;参与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事故的调查及市城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排入城市水体(河道、湖泊)的排水行为进行监管检查;承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行业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工作。
冯传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