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即日起至10月3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全面摸清我市历史建筑底数,向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征集历史建筑信息线索。
建成年代在30年以上,现状风貌是严格按照传统风貌进行修缮或重建的建筑,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被推荐为历史建筑:能够反映豫北平原地区历史文化特点,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科研价值,风貌典型的传统木结构民居、一层木结构商业、近现代石结构民居,以及能够反映特定时期历史信息的其他建筑;建筑样式、结构、材料、施工工艺、工程技术等能够反映地方营造方法和特色,或反映建筑技术工艺发展,具有艺术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内涵,如濮阳悠久的州治历史、军事发展历史、红色革命、石油文化特色等的建筑;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但已灭失,按原貌科学复建的建筑;其他具有历史文化意义的建(构)筑物。
征集要求能够提供准确的建筑物详细地址和具体位置,包括区、街、路名和门牌号,最好配以现状图片;提供建筑历史和建造时间(如不确定可提供相关线索);提供建筑历史功能和现房屋功能;说明推荐理由及建筑的历史、特色、价值等,尽量提供反映推荐理由的照片、图纸、文献等资料。社会各界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供信息。(王志浩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