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待遇的分别占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总数的43.5%、41.2%、18.3%。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中享受低保和特困兜底保障待遇的占比分别为81.7%、38.6%、26.2%,兜底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精准扶贫行动、“劳模助力脱贫攻坚”等活动,组织企业、爱心人士参与脱贫攻坚,凝聚了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今年我市脱贫攻坚任务依然繁重。目前,剩余的18050名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因老等无劳动能力的占比高达97.8%,各级财政兜底任务重。产业扶贫的覆盖面窄,产业带贫能力有待提高。受疫情影响,就业帮扶还需持续加力。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复杂性,保持清醒忧患,正视困难问题,强力推进各项工作。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一鼓作气,尽锐出战,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要高质量完成减贫任务。坚持精准方略,坚持现行标准,强化帮扶措施,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落实好各项综合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高质量脱贫。对全市1973户脱贫监测户要落实摘帽不摘帮扶政策,因户因人施策,防止发生新返贫人口。对2956户边缘户要在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的前提下,完善“边缘户”动态管理机制,在应纳尽纳的基础上实行分级管理,将防止新致贫的关口前移,避免出现新的绝对贫困。
要抓好产业扶贫。加大产业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向产业扶贫的比例在50%以上。立足本地资源禀赋和传统产业优势,大力发展食用菌、瓜果蔬菜、畜牧养殖等产业,着力构建县有主导产业、乡有特色产业、户有增收项目的产业发展格局。多安排到户增收类项目,切实将贫困群众镶入产业发展链条,实现稳定增收。发挥好金融扶贫作用,对有贷款需求的贫困群众,做到“应贷尽贷”,助力发展产业,实现高质量脱贫。
要抓好贫困群众增收。狠抓务工就业,着力提高务工的组织化程度,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十条意见,引导贫困群众就业,做到“一户一人一岗”。抓好带贫企业和扶贫车间管理,积极开发公益岗位。对新发现的致贫人口,实行动态监测,及时采取帮扶措施,该户保的户保,该就业的就增加公益岗,引导其到扶贫车间、带贫企业务工就业。
要加强兜底保障。聚焦未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脱贫监测人口返贫和贫困边缘人口致贫。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中低保对象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给予“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切实增强兜底保障能力。对重度残疾人,实施“居家邻里照护”托养模式。针对因病残、因意外、因灾害、因学等返贫致贫风险,推行“保险+扶贫”模式,对尚未脱贫的贫困户、符合条件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实施保险扶贫,确保实现脱贫。
要凝聚脱贫攻坚合力。引导各级定点扶贫单位在帮扶资金投入、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选派驻村干部、组织培训、消费扶贫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持续推进结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对口帮扶等各类结对帮扶工作,大力开展“千企帮千村”活动,加快“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推广应用,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大型电商、“中国社会扶贫网”、驻村第一书记扶贫成果展销中心等平台作用,着力打造载体平台,创新机制模式,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要加强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坚持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动脱贫攻坚,以脱贫攻坚的实效助力乡村振兴。把脱贫攻坚巩固提升重点任务特别是产业发展、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改善等工作,融入乡村振兴战略目标任务中,实现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机接轨、共同推进。
脱贫攻坚工作艰苦卓绝,收官之年又遭疫情影响。只要我们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顽强奋斗,一定能够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