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社会公信力,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研究确定了2020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的45项爱民实践服务实事,现予以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6月2日
法院系统
一、进一步优化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流程。持续加强网上立案工作,加大推广和执行力度,严格审核条件与期限,实现90%以上网上立案3天内审核,网上立案后不再提交纸质立案材料,网上缴费后直接打印电子票据。
二、加快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畅通诉讼服务渠道,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让当事人免受奔波之苦;依托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系统等平台,加快实现网上证据交换、庭审、听证、调解等诉讼服务;依托服务大厅、网上服务、自助终端、手机应用、12368热线“五大平台”,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将分散在各部门各环节的送达、保全、鉴定、评估等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并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平台进行办理,真正减轻老百姓诉累。
三、构建立案前多元化解、立案后分调裁审解纷模式。各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精准对接综治中心及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仲裁组织,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诉前辅导员,通过风险评估、类案推送、联系调解组织等,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或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构建科学、精准、高效的案件流转、调裁对接、程序转换机制,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在诉讼服务中心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精细化审判的工作格局。
四、全面提高智慧审判水平。全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让群众更加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深化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及时为当事人提供电子卷宗在线浏览、借阅等服务;完善关联案件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提高审判质量,防止类案不同判;加强对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切实解决诉讼拖延、隐性超审限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持续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实现对每一名执行员、每一件执行案件的实时管控,让当事人可视可查、实时监督;加强终本案件管理,提高终本案件质量,终本后及时归档、统一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查询;全面推行财产集约查控,立案后3天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查控后依法快速执行,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加快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对不动产、车辆、土地等财产“总对总”“点对点”的联网查询、冻结或扣划,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六、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部署开展涉黑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完善“打财断血”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彻底铲除黑恶犯罪的经济基础,提升群众安全感。
七、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持续开展全面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水平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积极受理破产案件,加快清理长期未结破产案件;依法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对企业查封、扣押、冻结时,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建立涉企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定期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八、精准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依法严惩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准确定罪量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推行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和涉疫情民商事案件台账周报制度,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办理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案件的工作指引》,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
九、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全面推广民事、执行案件律师调查令制度,保障律师网上阅卷,建立律师网上排期开庭制度,实现开庭“自动避让”;完善律师服务平台对接制度,实现律师身份一次验证、网上通办各项诉讼业务。
十、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加快实现审判执行流程信息自动推送,让当事人实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做强做大正面宣传,每月发布典型案例,通过曲艺、漫画、微视频等形式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敞开大门方便群众旁听案件,让一场场审判变成一堂堂法治公开课;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邀请群众进法院活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质效。
检察系统
一、建立健全涉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办理机制。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战“疫”,对扰乱防疫秩序、医疗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快捕快诉,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时打击、有效震慑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着力推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检察工作网“三远一网”常态应用,健全完善电子卷宗移送制度,有效保障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同步推进、办案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同步提高。
二、开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5个专项活动。围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严惩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妨碍企业生产经营犯罪专项活动、宽严相济办理企业人员涉嫌相关犯罪案件专项活动、涉疫情防控和企业生产经营民事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一体推进2019年推出的服务民营企业6个业务专项,依托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分包联系企业制度和首席服务员制度,精准对接、了解需求、优化服务,做实做细检察环节相关工作,切实将服务保障成效体现在案件办理和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上。
三、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六清”行动部署和“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坚持专业化一体化办案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对涉恶案件依法统一把关,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认真高效做好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等检察环节各项工作。突出深挖彻查、长效常治阶段性目标要求,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将深挖保护伞线索和涉黑恶财产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推动“打财断血”更加彻底,结合办案情况深入分析案件特点、规律、发案原因,提出堵漏建制、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完善社会治理。
四、推动打造“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围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持续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依托市人民检察院驻市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平台,深化河长办和检察机关的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送、重大问题会商研判、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深入实践“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马颊河流域、金堤河流域、引黄入冀补淀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形成保护水生态环境工作合力。
五、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濮阳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持续深入落实市人民检察院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8条意见,以省审计厅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报告所涉问题监督整改为切入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综合管控等,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六、建立健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立足检察职能,坚决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的“救命钱”能在第一时间内发挥使用效能,促进精准扶贫政策落地落实。认真做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司法救助工作,持续加大司法救助服务精准脱贫工作力度,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
七、深化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探索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防范、发现和制裁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审查易发生“假官司”问题的民间借贷纠纷、保险理赔纠纷等案件,重点加大对执行异议之诉、调解书等诉讼领域的监督力度,注意发现和监督纠正内外勾结或履职过失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八、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司法保护专项活动,扎实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重点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基层检察院办理相关案件全覆盖。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立案监督,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群众餐桌安全、用药安全。
九、推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6项机制。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部门,积极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教职工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6项机制。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百千万工程”,组织制作、优选法治教育标准化课件,提供 “菜单式”送法服务。对未成年人犯罪及权益保护加强研判分析,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多重屏障。
十、做实做优“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规范使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上信访2.0系统,推进信访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在基层检察院实行当面接谈来信人制度,用好面对面接访台,将7日内程序性回复由短信为主转变为面对面接谈为主,当面听取来信人诉求。全面加强释法说理,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健全完善检察长接访日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人的答疑解惑、释法说理、矛盾化解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推动“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向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领域深入。
公安系统
一、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办理。居民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出具纸质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凭规定证件和申请材料在迁入地派出所一地办结。今年年内,各县城关派出所及市城区建设路、中原路、胜利路、昆吾路4个试点派出所户籍室部分户籍业务实现全城通办。
二、推行出入境“周末办证”服务。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延长服务时间,开辟“周末办证”窗口提供办证服务;各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推行“周末办证”服务。降低部分出入境业务收费,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每本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每本200元。
三、开辟交通违法、事故网上处理通道。开辟非现场交通违法网上复核通道,对需要进行复核的,可利用河南警民通APP手机软件实现网上提交申请、反馈复核结果。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的支付宝和微信缴纳罚款功能。对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同意调解、且涉及其中一方或多方为异地当事人的,可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依法定程序进行远程调解。推行包括公交车、校车、120救护车、消防车、危险化学品车等在内的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以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凡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一律不予扣留车辆,符合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条件的,当天处理完毕;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最先到达现场的民警立即拍照取证,尽快恢复交通,严防次生事故发生。当事人对事故成因无争议的,民警当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大广高速豫冀界公安检查站设立便民服务点,向过往司乘人员提供路况咨询、违法查询等便民服务,并不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司乘人员安全文明出行。
五、提高车驾管业务办理效率。减少驾校信息备案审核环节,新增驾校出具交通主管部门的函告材料即可完成信息备案服务。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业务实行一证通办。在各县设立号牌制作点,方便群众现场领取。在市区及各县设立机动车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上牌业务。
六、全面推行小客车转籍信息网上传递。全面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传递,申请人可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机动车转籍,无须再回迁出地检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七、引入刻章竞争机制,降低公章刻制费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今年7月1日起为全市范围内新开办的企业免费刻制首套4枚印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和发票专用章),实现企业开办“零收费”。
八、全市公安机关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窗口统一配备复印设备,为群众提供免费复印服务。
九、压缩保安服务、特种行业等4项审批、服务时限。将武装押运保安服务公司、普通人防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学校设立许可共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压缩至15个工作日。将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委托各县区公安机关,由各县区公安机关进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管理工作。
十、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级、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在原有往来港澳商务登记备案企业信用等级标准评定的基础上,降低民营企业往来港澳商务备案单位一级、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一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100万元以上、出口创汇40万美元以上或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二级信用等级评定标准,降低为纳税额30万元以上、出口创汇10万美元以上或减免税企业的注册资本在300万元以上。
十一、完善律师会见保障服务。看守所在便民服务大厅公开律师会见指南(须知)、所务公开、投诉电话、导航图等服务信息,设置律师专用停车位。实行网络预约会见和延时会见服务,律师可通过电话、网络等看守所预约渠道合理安排会见时间,由看守所根据预约时间提前提解会见对象至律师会见等候区;对确有会见必要的,正常工作日可延长会见时间至当日20时,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也可正常会见。
十二、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在民营企业以及民营企业较集中的园区设立警务室或警企联系点,落实项目警官制,根据企业需要选派民警进驻担任联络员。减少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依法尽量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生产经营,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限制财产权强制性措施。
十三、优化易制毒化学品服务管理。依托市易制毒化学品行业协会为企业服务,建立信息员和安全员队伍,通过协会管理达到行业自律、企业自律。通过濮阳化工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告知各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流程,随时解答企业咨询。
十四、改进优化监督管理机制。涉企执法检查事项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定期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建立跨部门、跨警种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联合监管机制,严禁多头重复检查,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营业活动的影响。
十五、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市、县公安机关设立经济犯罪侦查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报案,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市、县两级反诈中心建立96110反诈专号平台,24小时为全市人民提供反诈预警、劝阻、防诈咨询等服务。市公安局扫黑办设立举报电话15203931110,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黑恶线索。
司法系统
一、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实体平台聚集,进一步增加服务供给;确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畅通,提高线上咨询解答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做好重点群体法律援助工作。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对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军人、人民警察和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申请法律援助的,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办理。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稳步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加大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不当或违法的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申请,严格依法办理。
五、推进监狱、戒毒所政务公开。健全完善监狱长、戒毒所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公开接受群众咨询。
六、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3年内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至8名“法律明白人”,强化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七、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遴选优秀律师充实7个民企法治体检服务团,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4个重点,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远程诊断、在线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
八、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采取“一加一减一约”工作法,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活动。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活动,以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九、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实现村(社区)网格员、专职人民调解员一体配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市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筑防线、促发展”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
十、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减收不低于司法鉴定法定标准20%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