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调解结案
● 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 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调解结案
6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和被告巨野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送达民事调解书,公益诉讼起诉人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巨野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纠纷一案调解结案。
该案双方当事人于2020年4月10日签订调解协议,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网公告30日,公告期间未收到异议。经审查,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予以确认并向各方当事人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案创新公益诉讼案件的裁判方式,首创由污染企业购买环境责任险用于折抵环境修复费用的履行方式,实现了维护社会公共环境利益与增强化工企业环保意识的双赢。
徐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呼吁,社会公众要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
6月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令宝,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韩军出席新闻发布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刘勇主持。
韩军从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机制、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方式等方面介绍了濮阳县人民法院自2019年集中管辖环境资源类案件以来的工作情况。王令宝从关注民生福祉,回应多元司法需求、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深化沟通协调,构建多元共治机制、延伸职能作用、夯实环资审判根基等方面介绍近3年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并确定了今后我市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7个重点内容。
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6月5日,是第49个世界环境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媒体记者看法院”活动,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网、中国新闻社、《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河南新闻广播等20家媒体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市人民政府作为原告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见证了我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成功调解,参加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等,彰显了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主动服务生态发展大局,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担当。
6月5日,沿黄地区的濮阳县人民法院、范县人民法院、台前县人民法院为3个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今年,我市两级法院已经设立4个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指导意见,还将有6个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陆续揭牌。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李洁 焦奎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