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范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范政土〔2020〕28号文件精神,依据《土地管理法》、《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监察厅关于实行征地补偿费拨款公示制度的通知》(豫财办综〔2005〕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宗地名称:范县二一九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部分建设用地)
二、宗地位置:范县迎宾大道东侧、龙盘路北侧、板桥路南侧。
三、宗地面积:38.7645亩
四、被征地单位:范县白衣阁乡东赵庄村、白衣阁西街村、柳行头西街村。
五、政府批准文号:范政土〔2020〕28号
六、征地补偿金额共计:2115487元
(一)白衣阁乡东赵庄村67812元
1.土地补偿费:25306元
2.安置补助费:37959元
3.青苗补偿费:1489元
4.附着物补偿费:3058元
(二)白衣阁乡白衣阁西街村869125元
1.土地补偿费:325523元
2.安置补助费:488284元
3.青苗补偿费:15984元
4.附着物补偿费:39334元
(三)白衣阁乡柳行头西街村1178550元
1.土地补偿费:439967元
2.安置补助费:659950元
3.青苗补偿费:25470元
4.附着物补偿费:53163元
七、社会保障费:1643615元
其中白衣阁乡东赵庄村52597元、白衣阁西街村676577元、柳行头西街村914441元。
八、支付方式:征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社会保障费按有关规定已足额缴纳至相关劳动保障部门。
九、公示时限:自登报之日起7日内
为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费用的收支管理,做好政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设举报联系电话:0393-5260107、5286079。
特此公示
范县财政局
范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