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法治周刊

开设网络赌场 三男子触法受审

本报讯 7月8日,台前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于某某、黄某某、韩某某3人出庭受审。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于某某、黄某某、韩某某3人在“闲聊”软件上创建群聊,并在“土豪金麻将”APP内购买“钻石”、开设“房间”,供群内成员进行多次赌博,每局赢家要向于某某、黄某某、韩某某支付“房间”费用10元。截至2019年4月底,于某某、黄某某、韩某某共抽头渔利78288元。案发后,3名被告人将全部赃款退还。庭审中,3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表示以后将认真学习法律,守住底线,不再触碰法律的红线。

法官提醒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赌博也开始换上“新装”,以电脑和手机为平台,通过下载APP就可以在网络上参与赌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认清赌博活动的本质,分清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属于犯罪。开设赌场罪是指行为人以盈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行为,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是入罪标准之一,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属于开设赌场情节严重,会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远离网络赌博、抵制犯罪,千万不要对赌博抱有侥幸心理或幻想。否则,最终将葬送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

(潘爱英 王坊)

2020-07-21 1 1 濮阳日报 c64811.html 1 开设网络赌场 三男子触法受审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