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综合

范县: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

本报讯 近日,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爱江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原告刘某某与被告张某某、苏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各审委会委员发表了各自意见。于爱江对案件的办理发表了意见,县人民法院审委会表示认同。

据悉,检察长常态化列席审委会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为法检两院在诉讼活动中切实履行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要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加强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一方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不仅有利于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视角向内,发现自身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办案质量;另一方面,是对法院审判权威的尊重,有利于审委会委员更加清晰全面地了解检察机关的观点,消除双方在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分歧,有助于审委会委员认真、审慎研判案件和发表意见,实现个案的公正处理。

范县人民法院院长高贯玺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是法院接受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对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要常态化利用好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这一平台,加强在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问题上的沟通和交流,推动法检两院良性互动,凝聚司法合力。

(胡建功)

2020-07-24 1 1 濮阳日报 c64718.html 1 范县:检察长列席县人民法院审委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