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支队”)以整顿队伍作风为抓手,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能力;以执法岗位培训为重点,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人员业务技能;以健全执法制度为基础,全面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以开展一体化专项执法为核心,全面提升排污单位环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1.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4500余家次,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195起。其中:立案处罚164起,处罚金额1057.02万元;典型案例31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8起、行政拘留3人;查封扣押企业22家,停产限产企业1家。
防疫情控风险
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为保障疫情期间环境安全,从1月29日开始,市支队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环节上,深入医院、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疫情防控一线,指导各单位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到中小微企业检查;积极开展复工复产政策宣传,主动调查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及时提醒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应急预案,确保达标排放。
为促进企业履行环保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市支队起草了《致全市生产经营企业的一封信》,利用“濮阳环保”“县区工作交流群”“龙都蓝”等微信群向社会广泛宣传;制作河南省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宣传册3000本,利用企业服务日、双随机检查等活动下发到辖区所有企业,最大限度地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狠抓大练兵
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
人才是干好工作的第一要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从3月20日至27日,市支队组织了3期全市环境执法大练兵培训班。在开班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支佰文对新时代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同时,市支队还建立了“案卷双评”制度,即市、县两级环境执法机构每月进行一次大练兵案卷互评互比活动。采取县区之间、县区与支队之间的案卷相互评比,评查方式采用大屏幕投屏逐案逐项进行,市、县区执法办案人员互评互查,再由政策法规专家和法律顾问点评,最后拿出整改意见,案件主办单位限期整改落实。通过集中公开评查,办案人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办案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经过半年的大练兵,全市环境执法系统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得到了整体提升,为树立执法权威、打造环保铁军、提高全市环境执法工作水平奠定了扎实基础。
建全预审机制
推进执法案件规范化
为确保行政处罚案件提交质量,市支队支队长刘灿营在调研和梳理以前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础上,提出了“两个提前介入”(案件预审邀请法律顾问和驻局纪检监察组成员提前介入),建立了案件提交联合预审机制。在初核基础上共同参加案件预审讨论会议,提出意见,在案件预审意见不统一或发现证据不充分时,可参与案件重新调查。
该机制从法律层面上规范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确保了处罚力度与违法情节和损害程度相适应,从保护执法人员的角度回避了办案人员个人拿意见,规避了廉政风险。
上半年,市支队共查处纠正环境违法违规行为31起,其中立案处罚26起,罚金295.2万元;移送公安案件1起,查封扣押案件1起。办案数量不但高于往年同期,还确保了案件质量,为市支队塑造了良好形象。
打造示范窗口
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课题。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非常重视环境信访和举报问题,提出“打造全新12369举报平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总要求,全面加强热线建设,努力把热线打造成领导放心、群众满意的服务窗口。
目前的热线平台,环境信访和举报实行集中受理、分类处理、及时反馈、重点回访、统一归档的工作机制。市环境攻坚办成立市级联合执法组,负责市城区内涉及环境污染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县区攻坚办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污染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并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属于有奖举报的,承办单位现场核实后填写登记表,由市环境攻坚办按程序办理审批,给举报人予以奖励兑现。
上半年,我市12369热线、联网平台、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信访系统转办共受理环境信访有效举报1104件,回复人民网留言和接待群众来访12件,办结率均为100%。已办结案件中属于有奖举报范畴的共75件,涉奖金额约5.85万元。
开展一体化执法检查
执法方式向“体检式”转变
为推进环境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排污单位生态环境管理规范化,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我市决定开展全市排污单位一体化专项执法行动,强力推行执法方式向全方位“体检式”转变。
针对部分企业存在不懂不会的问题,专门建立“濮阳市一体化专项执法”微信工作群,邀请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县(区)执法骨干、行业专业人员线上解答,及时解决现场执法中的各种问题。
我市中小微型企业数量多,这些企业大部分在环保制度建设方面欠缺。为此,环境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指导,要求在环保制度建设方面较好的大型企业作标杆,在环保制度建设方面不健全的中型企业抓紧完善,在环保制度建设方面缺失的小微型企业向标杆企业学习、补齐短板。
截至目前,我市在全省一体化执法系统注册排污单位1268家,执法检查信息录入1195次,人均执法次数12.58次,暂位于全省第1名。
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助力黄河流域生态建设
黄河过境我市167.5公里。为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市支队起草印发了《濮阳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3月份,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了以“徒步万米行,守卫母亲河”为主题的水污染排查宣传活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分区域、分段落徒步黄河沿岸,将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为下一步集中整治奠定了基础。
自3月17日开始,对辖区内黄河干流和黄河一级支流金堤河、天然文岩渠两侧500米区域内的所有入河排污口、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固体(危险)废物堆存点、采矿采砂场和其他经营性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
5月18日至6月1日,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对黄河干流堤内区域内前期由无人机航测标定的2690个疑似点位,逐一进行核查。
6月1日至5日,组织濮阳县、范县、台前县、开发区执法人员对黄河一级支流金堤河、天然文岩渠进行异地交叉检查,共检查入河排污口26个、工业企业24个、畜禽养殖场33个、采矿采砂场1个,检查其他经营性场所58个。对新发现山东省境内的5个问题,启动区域污染防治联动机制,向山东省菏泽市、聊城市生态环境局致函移交。
本报记者 段利梅 通讯员 陈先杰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