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 张洪中 通讯员 魏自民) 8月7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暨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发布了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6起涉企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强出席座谈会并作交流发言。市工商联、市营商环境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部分驻濮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了有关活动。
新闻发布会上,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曹提忠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他指出,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精准服务、效果至上”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优化服务为重点,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做实做细服务保障工作,注重长效制度机制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张志强认真听取了与会代表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司法需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的发言,并与与会代表互动交流、作出回应。
就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司法保障工作,张志强表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市委营商建设委员会印发的《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要求,把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中之重,扎实做好检察环节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助力我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一要持续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到服务企业发展就是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对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主体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必须认清特殊时期检察机关在依法服务、保障、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必须有更大作为、更大担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积蓄基本力量,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收官积极贡献智慧力量。要充分认识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用法治的刚性规则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二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优化办案方式方法。要牢固树立精准、务实、效果至上的理念,将服务成效落实和体现到具体案件办理和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上。要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理念,助力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要更加注重全面充分履职,强化全流程、各环节服务保障工作。要牢固树立少捕、少押、慎诉的理念,依法、稳妥、慎重办理涉及企业和企业家案件,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并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牢固树立办案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的理念,在办案中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大力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办理侵害企业和企业家犯罪案件时,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帮助挽回损失并重。
三要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统筹开展好“6+5+1”专项活动,围绕打击犯罪、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公益保护等领域,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要坚持结合实际,务实灵活履职。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在办案中要更加关心企业家的艰辛艰难,关注企业生存发展。要开通涉企案件快速办理绿色通道,提高涉企案件办理效率。要坚持参与治理,积极延伸履职。落实好首席服务员制度,精准对接、改进服务。做好企业法律咨询服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要帮助分析研判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帮助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司法机关、企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配合,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分析研究涉企案件特点,针对影响和制约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四要持续对标对表,不断改进加强工作。要以省委政法委在全省政法机关部署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紧盯、狠抓整改、付出更多努力,不断改进司法作风、强化工作措施、优化服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