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1日,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利用跨域立案系统,用时15分钟,成功办理了一起黄河流域环资行政处罚案件跨域立案。这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服务保障省内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引》出台后,全省首例黄河流域环资案件集中管辖跨域案件。
9月1日,范县某化工有限公司因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规定,该案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为便利当事人异地诉讼,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微法院”平台协作传递材料,请求审查跨域立案。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立案申请后,对起诉材料及相关证据予以审核,当即立案受理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向当事人发送了立案通知书。
据悉,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要求,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就近管辖黄河流域范围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环境资源案件,以及黄河河务局及其所属单位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省内黄河流域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及人民法庭均应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方式接收诉讼材料,集中管辖法院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并尽可能采取网上送达等方式办理诉讼事务。
(王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