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9日,南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途中及时对一起交通事故的昏迷伤者进行救助,为抢救伤者争取了宝贵时间,受到周围群众的一致好评。
当日11时,该院执行干警行驶至韩张镇大楼村路段时,看见一辆电瓶车翻倒在地,立即停车上前查看情况:伤者后脑受伤,血流不止,且意识不清,渐进昏迷状态。干警迅速做好分工、协助救人:一人专门负责拨打120、110电话;一人负责查看伤者伤情,呼唤伤者防止伤者完全昏迷;其他干警维护现场秩序,向围观群众了解事故发生经过,疏导交通,防止车辆拥堵、救护车无法通行。
10分钟后,120急救车出现在事故现场。救助过程中,干警始终控制肇事者不让其离开现场,防止其逃避责任,直到交警到达现场后才放心离开,又马不停蹄地奔向下一个执行目标。
(姚沛涛 尹宇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