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广告

南乐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乐县人民医院新区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南乐县人民医院

3.建设地点:南乐县城关镇人民路北侧、兴国路西侧

4.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84010.04平方米,总投资69715.6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门诊、医技综合楼、住院部、地下车库、污水处理站、室外广场、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工程施工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建议建设单位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工期,采取围挡、洒水等措施,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期间会产生因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作业排放的尾气污染物,其排放量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建筑施工废水主要为进出车辆及施工设备的冲洗废水,水质简单,采用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营地设置临时化粪池,建议在项目建设之前先接通兴国路污水管网再进行施工,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南乐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及各类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相关消声、减振措施,使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产生的开挖土石方弃土、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土石方弃土、建筑垃圾收集后由建筑垃圾清运公司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2.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汽车尾气、油烟废气以及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净化设备处理,由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汽车尾气通过合理布局、加强管理、增强绿化等措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锅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锅炉废气由15米高排气筒直接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南乐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污水处理站设备、空调机组及各类车辆噪声,通过加设减振隔音、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管理、医院内禁止车辆鸣笛等措施,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污泥和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公示期限及公众意见的反馈方式

1.查阅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邮件或函件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索取简本。

2.查阅期限

公众意见征询时间为10个工作日,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有关意见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若对本项目建设有较大异议或持反对意见,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提交书面意见等。

3.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你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发布后将意见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乐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39398905

通信地址:濮阳市南乐县兴华路16号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河南省晨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353936428

通信地址:郑州市管城区货栈街186号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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