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4岁男童在田间玩耍时跌入无安全警示机井的事故,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当地政府对辖区机井进行排查整改。深入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和谐。办理的闫某信访案,省人民检察院推荐接受中央媒体采访,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办信就是办民生》为题拍成微视频向全国推送。
聚焦美丽农村,推进生态保农。“垃圾清运后,河水变清了,河边的地头也种上了苗木和庄稼!”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网民留言,发现韩村镇某村附近堆积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及时依法立案并向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清理垃圾750余立方米。全市检察机关一是紧盯农村耕地保护,积极参与全市农村乱占耕地专项整治活动,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人,监督平整复绿、恢复耕地18公顷。二是紧盯农村生态保护,起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刑事犯罪5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市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山东某公司非法在南乐县等地乡村河沟倾倒1000余吨废酸损毁农田污染环境案,被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三是紧盯办案效果,坚持依法办案与保障民生并重。深入推进黄河“清四乱”行动,注重统筹生态保护、脱贫攻坚与释法说理。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4家砖瓦窑场违法占用黄河滩地案过程中,充分考虑各窑场系县扶贫企业的情况,在监督拆除的同时,积极支持县政府采取易地搬迁形式对企业进行安置,统筹做好农民就业保障和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聚焦权益保护,依法履职助农。依法保障农民权益。强化涉农民事、行政执行监督,加强对农民特别是贫困户合法权益的保护。办理的谢某申请执行监督案,低保户谢某因与县农信社借款合同纠纷,有关机关将其接收贫困补贴的扶贫资金账户冻结。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监督申请后,启动快办机制,在3日内办结,监督及时解冻了账户。华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马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使马某某全力筹措资金46.7万元清偿了拖欠的工资。依法保障涉农企业权益。推进服务民企“6+5+1”专项活动,将服务保障成效落实在办案上。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某涉农民营企业申请监督案,该企业集肉鸡养殖、屠宰、加工、销售于一体,带动周边农村750余人就业。今年3月份,该院根据企业反映的情况,经审查后认定该企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监督撤案,并帮助企业开展管理漏洞风险排查。
聚焦常态长效,健全机制惠农。全市检察机关持续更新服务理念,在注重办案的同时,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针对疫情防控特殊形势,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模式开展送法进农村、进学校活动200余次。建立落实常态化联络机制。市人民检察院在4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杨来法”式涉农检察联络员试点工作,聘任38名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联络员。市人民检察院将做好涉农检察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办台账,纳入季度业务讲评,连续3年作为爱民服务承诺向社会发布,并对基层检察院服务保障情况开展年度考核,做到上下一盘棋、重点工作重点抓。
(张洪中 魏自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