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中共濮阳市委 濮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0年10月16日)

为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财政预算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明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市级层面到2022年中期、县(区)层面到2022年底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全面形成“预算决策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总体设计、全面覆盖。将政府四本预算和各部门各单位所有财政资金全面纳入预算绩效管理,并延伸至基层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坚持深度融合、公开透明。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各环节,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将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

坚持压实责任、约束有力。明确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流程、考核、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性约束机制。

坚持远近结合、统筹兼顾。既解决当前最紧迫问题,又聚焦提升覆盖面广、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实施效果。既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各项举措,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简化流程,注重推进实效。

坚持分类分级、稳步推进。实行分类分级管理,鼓励和支持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加快形成市县(区)联动、部门协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

二、全面把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

(一)聚焦全方位,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1. 稳步推进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各级政府预算收入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讲求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禁脱离实际制定增长目标,严禁虚收空转、收取过头税费,严禁超出限额举借政府债务。各级政府预算支出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着力支持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领域改革,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同时不得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和擅自扩大保障范围,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 加快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围绕部门和单位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衡量部门和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

3. 加强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范围从部分重大政策和项目逐步拓展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政策和项目,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等方面,综合衡量其资金使用效果。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及时清理退出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政策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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