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乡村振兴

濮阳县庆祖镇

“三个细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本报讯 自濮阳县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以来,濮阳县庆祖镇着力细化监督检查、信访工作、案件办理等三项规范化建设标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细化监督检查规范

实现监督网格化、信息化

庆祖镇在落实县纪委监委规范的座谈走访等7种监督形式、“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6项日常监督重点任务和8项规定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增加“自选动作”,建立500余份监察对象廉政档案,由镇廉情调度员、廉政监察员和村廉情信息员负责监督工作,实现了日常监督网格化。依托濮阳县信息化公开监督系统,庆祖镇纪委阳光办公室每月定期公开村级财务账目、原始票据和资金使用情况,并为群众提供网页登录、微信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等5种查询村级财务收支状况的途径,群众发现疑问可随时点击举报。截至目前,庆祖镇纪委统一上传村级村务、党务、财务信息8000余条,群众点击查看1.6万人次,解答群众疑惑60余人次,廉情信息员收集民情民意260余条次,为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130余条次。监督走到了群众身边、融入了群众生活,群众在参与监督中提升了获得感。

细化信访工作规范

实现全镇大局和谐稳定

庆祖镇在贯彻落实县纪委监委关于纪检接访日等3项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对来访人须知、信访接待流程、接访规范等8个方面进行细化,张贴接访值班表200余份,严格执行实名举报双向承诺规定,安装视频接访系统,可直接连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视频对话,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小事不出镇、大事不出县提供了保障。

细化案件程序规范

案件办理能力得到显著提高

庆祖镇在严格落实县纪委监委规范的线索处置等2项制度规定和13项文书模板的基础上,严把线索处置关、办案程序审批关、谈话安全关、案卷文书质量关、查审分离关、办结执行关等六道关口,从细处着手,提高案件办理履职能力。

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以来,庆祖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90余人次,实现了办结一件、规范一类,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目标。 (刘宗坤 王献伟)

2020-10-26 濮阳县庆祖镇 1 1 濮阳日报 c69758.html 1 “三个细化”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