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0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对4名危险驾驶犯罪嫌疑人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活动,4名犯罪嫌疑人志愿协助交警站岗执勤维护交通秩序4小时。这是该院开展以案释法,落实“惩教并举”原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制度创新。
近日,该院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对涉嫌交通违法犯罪嫌疑人开展交通志愿体验活动工作意见》,规定在辖区内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中,犯罪情节轻微、已取得被害方谅解,并自愿申请参加交通志愿体验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可开展交通志愿体验服务(不少于4小时)及接受相关安全防范教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犯罪嫌疑人受教育情况出具审查鉴定意见,对确有认罪、悔改表现的犯罪嫌疑人,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提出不起诉和缓刑处理的意见。
当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4人的表现给出了受教育合格的鉴定意见。该院对4人进行从轻处理,办案检察官集中对其进行了交通文明宣传,并结合酒后开车发生事故给他人造成伤害的案例,对4人进行了安全防范教育。4人表示,以后坚决不再酒后开车,并当场签署了保证书。
(闫伟东 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