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农民不仅要“富口袋”,也要“富脑袋”。面对来自基层农村的新诉求,让农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学到常用的法律知识,11月5日,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2个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团的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12人深入郭庄村、李杨村、吴家庄村、操守村、刘苑村、南渠头村等12个村,开展“民法典巡讲团进乡村”活动。此次活动12个乡镇12个村集中开展,主要宣传《民法典》中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合同编等内容。
活动中,12名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合农村实际,运用自己丰富的专业知识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并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案例,针对广大农民朋友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典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讲解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村民们积极参与并认真听讲。最后,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还与在场的村民们进行了现场互动,给他们提供了很多专业且实用的法律建议,让参加此次活动的村民们学习到身边的法律知识,使《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热情的村民们强烈要求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12条,咨询问答群众300余人次,发放宣传品12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65人。
依据党的法治建设方略,结合《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南乐县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职能作用,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后将持续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旨在进一步消除广大群众的法律盲区与死角,做到《民法典》普及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将党心、民心紧紧相连,真正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法律服务体系,彻底打通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现零距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美丽乡村建设撑起一把“法治伞”。(程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