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政协濮阳市委员会民主评议提案办理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濮办〔2014〕38号)和市政协2020年工作部署,12月18日,市政协八届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8个提案承办单位的提案办理质量进行民主评议。现将评议结果公告如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5.80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95.26分
市公安局 95.20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95.12分
市司法局 94.84分
市生态环境局 94.52分
市民政局 94.12分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3.92分
政协濮阳市委员会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