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扎实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3月18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救助听证会。
救助申请人王某某身患恶性骨癌,生活不能自理,经多次手术及化疗后欠下大额外债。其父王某泽系社区服刑人员,因为孩子筹集医疗费无果后铤而走险诈骗他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王某泽主动退赔违法所得后,最终被判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接受社区矫正管理,不能外出务工,生活困难。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巡回检察时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联系相关部门,积极为王某某争取司法救助资金。
听证会上,受邀听证员与各方代表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应给予救助。
该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鲁淑君表示,此次司法救助从关心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实际出发,助力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开展。下一步,清丰县人民检察院将构建多渠道、多样化的司法救助模式,以检察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践行为民宗旨,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张兵印 万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