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领取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王董帅(身份证号:410923198908165419):

经查,你作为菏泽和安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验人员,涉嫌未按照JGJ305-2013规定方法和程序要求对菏泽市牡丹区秦海幸福里“8·3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塔式起重机进行检测检验,出具的塔式起重机检验报告检验检测结果涉嫌严重失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拟对你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人民币肆万元(40000元)。因与你联系未果,特公告送达。

联系人:周雷 聂志良

联系电话:0530-5699872 5699877

联系地址:菏泽市中华路98号(财富中心9楼909 室)

特此公告

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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