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推进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把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爱民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更好地解民忧、护民利、保民安、暖民心,进一步提升司法质效和社会公信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我市研究确定了2021年度全市政法系统向社会公开承诺的53项爱民实践服务实事,现予以发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濮阳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濮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21日
全市法院系统2021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登记立案不拖延
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压缩立案平均用时,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变通方式不立案、拖延立案,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权。坚决杜绝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及季度末、年底不立案现象。
二、网上线上全通办
依托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保全系统、网上鉴定系统、集中送达平台,推行诉讼事务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和律师使用网上庭审系统、5G互联网庭审系统在线庭审,实现一网通办,真正做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开展涉农维权“护薪行动”
针对涉农维权案件,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结案、快速执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免除困难当事人的诉讼费、执行费。
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网上一站式化解
完善道交纠纷网上一站式化解机制,为当事人搭建“互联网+诉前多元化解纠纷处理”的新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大幅缩短办案时间,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五、加强破产法律制度宣传
降低广大群众对破产制度的抵触心理,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清算或重整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六、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
为代理律师阅卷提供便利,在规定的范围内为申请阅卷的律师提供电子卷宗。
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加大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力度;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促进知识产权司法裁判标准统一;积极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严格依法加大对源头侵权、重复侵权、恶意侵权和规模侵权的赔偿力度。
八、强化劳动争议纠纷化解
积极宣传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工作优势,提高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社会接受度;提高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积极引导和督促当事人主动、及时、充分履行调解协议约定内容。
九、开展行政诉讼法律宣传
到发案较多的棚户区、村庄召开座谈会,开展行政诉讼有关知识法律宣传。
十、开展巡回审判
到当事人所在地一审法院或派出法庭开展巡回审判,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十一、全面压缩执行办案平均用时
努力将全市首次执行案件的平均办理天数压缩到80天以内。提高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处置效率,压缩财产评估、拍卖、变卖等中间环节的时间,做好有序衔接,防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超期拖延。
十二、全面加强执行公开
公布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局长联系方式。完善执行信访值班制度,执行局局长每周五固定接访,执行局法官及法官助理每日轮流到执行信访窗口接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
十三、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加强对案件延长审限、扣除审限、中止审理的监管,确保全年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在90%以上。
十四、持续推进司法公开
确保全年庭审直播率在20%以上,案件流程信息有效公开率在90%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在95%以上,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全市公安系统2021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26项户籍业务“就近办”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窗口通办全市公安派出所部分户籍业务的基础上,2021年5月底前,在市县城区公安派出所推行26项户籍业务“全城通办”,群众可就近选择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
二、居民身份证“快捷办”
2021年5月1日起,全市户籍窗口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群众持户口簿、驾驶证等身份证明其中之一,即可到我市任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居民身份证补领、换领。
三、进城落户“当场办”
凡在我市范围内城市、城镇实际居住的公民,均可申请办理迁入落户,并当场办结。
四、推进城区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以城区、案件高发区域为重点,指导加强人防、技防、物防建设,着力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不断夯实平安建设基础,2021年年底前在全市建成500个“智慧安防小区”。
五、扩大夜间停车范围
在绿城小学西门、瑞应巷、安泰路、桃源路、颐北街、紫安街、中医院后街、戚苑西巷、卫河南路等9个路段推行夜间(20时至次日8时)可以临时占路有序停车的基础上,2021年5月1日前再选择一批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允许夜间单排顺向临时停车,进一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六、放宽货车通行限制
对市县主城区路段夜间适当放宽除重污染车辆(冒黑烟车、拖拉机、三马车、农用车及其他排放不达标车辆)以外的其他货运车辆通行限制,23时至次日5时允许通行。货运车辆在该时间段内不必办理通行证即可进入限行区域运送货物。
七、推行货车通行证“掌上办”
运用“互联网+”技术,2021年10月1日前实现货车进入限行区域通行证“掌上办”,群众通过手机微信关注“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上传个人认证信息,即可申请办理除渣土工程车等重点车辆以外的普通货车电子通行证。
八、设立“24小时车管所”
2021年6月底前,在市城区、各县城区各设立至少1处“无人车管所”,配备自助服务设备,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补换驾驶证和处理交通违法服务。
九、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提示
印制交通事故提示小卡片,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向当事人发放小卡片,告知事故相关后续处置流程、注意事项等,解决群众对交通事故后续处置流程不清、事项不明等情况。
十、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
在现行法定的文书送达和告知通知基础上,开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服务,让群众随时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进度。
十一、事故抢救费用先期垫付
交通事故中,对符合“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三种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近亲属可视伤情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8万元以内的先期抢救垫付金,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原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先期垫付,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降低交通事故伤亡率,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十二、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换证及交通违法短信提醒
通过短信方式推送提醒机动车检验、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期满换证等事项有效期及交通违法信息,减少群众因一时遗忘造成逾期未办理等情况。
十三、优化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措施
2021年4月底前,在城区派出所、警务室增设9个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方便群众就近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6月底前,为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配备罚款支付设备,让群众能够通过微信、支付宝、云闪付及银联支持的各类银行卡当场缴纳非现场交通违法罚款。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大交管“12123”APP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使用率,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线上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
十四、增设高速交管业务处理窗口
在S26台辉高速濮阳收费站广场、高速交警开州路营房、大广高速豫冀界梁村公安检查站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台辉高速濮阳收费站广场设立交通事故窗口,方便过往司机及其他群众办理业务。
十五、优化出入境证照办理业务
为老年人办理出入境证件提供简化流程、免预约申请、灵活交费方式等多项便民服务;为不会使用手机、自助设备的办证人提供人工咨询、“一对一”指引等服务和帮助,优化改善老年人等群体办证体验;开通12367移民管理服务热线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精细的移民管理服务。
十六、出入境证照实行容缺受理
2021年4月1日起,对需赴境外复工复产和紧急事由出境人员,开通出入境证照容缺受理服务,只要提供主要材料,出入境管理部门可先行受理,待其他材料齐全后再予以审批,必要时可提供加急办理服务。
十七、实现看守所、强戒所网上会见
2021年4月底前,建设视频会见系统,实现律师与看守所羁押嫌疑人、家属与留所服刑人员、家属及律师与戒毒学员网上视频会见。
十八、开展“龙剑2021”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大案要案攻坚,狠抓源头整治,强化宣传防范,持续提升打击治理能力。2021年6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布建完成“金钟罩”反诈预警系统。
十九、开展“团圆”行动
强化信息采集比对、社会宣传和犯罪打击,尽最大努力让更多的失踪被拐儿童与家人团圆;加强与市救助管理站的联系,为因家庭信息缺失而滞留在救助站的困难群众采集身份信息,通过信息比对,力争使滞留困难群众早日同家人团圆。
二十、110接处警做到“三个零”
报警求助“零推脱”、110警情受理“零积压”、群众沟通“零距离”,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求助,耐心解释,及时引导至12345市长热线。
全市检察系统2021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深化件件回复,领导带头办信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开两级检察院领导干部带头办理信访申诉案件,深化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群众来信实行电话或视频接谈,县区人民检察院推行面对面接谈来信人制度,试行信访事项公开答复制度,着力提升答复实效。
二、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守护碧水蓝天
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助力生态文明濮阳建设。认真贯彻《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持续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认真落实《濮阳市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改革方案》,全面加强“河长+检察长”协作,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认真落实省内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刑事和公益诉讼起诉案件集中管辖机制,用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联动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区域司法协作。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适用,以司法手段助力绿色发展。
三、开展农用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做实涉农检察
配合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探索实践“田长/林长+检察长”制,扎实推进农用地保护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好全国土地执法领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试点和全省“违法乱占耕地”非诉执行监督试点工作,推动解决公益损害突出问题,助力守牢耕地红线。开展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积极探索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融合机制,大力推进联合救助、多元救助。健全完善“杨来法式”检察联络员制度。
四、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固树立“企业为王”的理念,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将服务成效体现在案件办理和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上。对涉经营类犯罪的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人员需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会同司法行政机关探索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持续抓好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加大对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问题的监督力度,加大对涉企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对接企业法治需求,开展“菜单式”法治宣讲。认真开展全市营商环境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优化作风,依法充分履职,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推动开展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跟进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和省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推动相关行政部门开展窨井设施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设施进行更换,加强日常管理养护。健全落实相关协作配合机制,探索“行政+检察”工作模式,共同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六、加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惩防力度,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依法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惩治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行为,全力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供应链。注重以案释法,适时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针对重点人群、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良好氛围。
七、全面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围绕涉未成年人诉讼活动、重新犯罪预防工作全面强化履职。深化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和省检察院“六个会签文件”监督落实,坚持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零容忍”,惩戒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及时有温度”。全面推进“一站式询问中心”建设。结合办案创制“送法菜单”,建立防校园暴力、防性侵等犯罪预防标准化课件,持续加大“送法进校园”力度。
八、认真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问题,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民事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不当终结本次执行、消极执行、滥用执行措施、不当行政执行案件的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促进依法规范执行。持续深入推进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加强虚假诉讼犯罪惩治工作,推动健全相关机制,共同防范和惩治“假官司”,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九、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持续开展好“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等民生领域不断强化职能发挥。充分发挥“守护公益”志愿者协会作用,逐步辐射和带动更多社会群体参与公益保护,组织开展巡河护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红色资源保护等专项活动。依托濮阳市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积极面向社会开放,努力营造全社会守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浓厚氛围。
十、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公开发布检察业务数据,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应听证尽听证”,不断规范扩大听证范围。建立听证工作季度通报、指导督导制度,注重典型案例培育,加大检察听证宣传力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拓展业务数据公开范围和深度,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社会治理。动态发布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民生、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办案数据,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全市司法系统2021年度爱民实践服务承诺
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职能定位,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扩容升级,优化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事等服务职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
健全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持续加强农民工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大力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加大乡村普法力度,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计划到2022年,为每个行政村培养5至8名“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活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依法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
有效拓宽行政相对人之间、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之间争议纠纷的解决途径,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化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
遴选优秀律师充实7个民企法治体检服务团,围绕政策宣讲解读、法治环境保障、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化解等4个重点,采取实地走访、座谈讨论、咨询问答、书面交流、远程诊断、在线咨询等方式,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实现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经常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七、健全完善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采取“一加一减一约”工作法,实施对老弱病残当事人预约服务或公证员上门服务。开展“五一”劳动节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及“重阳节”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月活动。
八、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和谐稳定 迎建党百年”专项活动,及时就地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九、降低特殊困难群体司法鉴定收费标准
对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等困难群众,减收不低于司法鉴定法定标准20%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