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
处理情况
1X2HA202104260017濮阳市清丰县阳邵乡第六店二村,砖厂(经度:114.994158纬度:36.065394)在冬季生产预警管控期间生产,生产烟气不处理直排、黑烟刺鼻、尘土满天飞,污染周边环境。清丰县大气 经调查核实,濮阳市清丰县阳邵镇无举报人所述第六店二村,清丰县阳邵镇西志节村与河北省魏县第六店二村相邻,经过定位与经纬度对比,举报人所述村庄应为濮阳市清丰县阳邵镇西志节村。该村有一砖厂为清丰县民生新型建材厂,法定代表人孔凡民。2020年11月10日濮阳市启动第一次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由于该企业为轮窑,属淘汰工艺,按照要求应于2020年底拆除、淘汰。2020年12月6日,由濮阳市工信局牵头、清丰县阳邵镇政府为拆除主体负责砖厂拆除工作,12月29日拆除完毕,12月31日通过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复查。
现场核查时,该企业窑炉主体已拆除,生产区有400万块砖坯待处理;拆除窑体地面、生产厂区硬化路面有积尘。
部分属实 该企业负责人已联系同行业砖厂,将于2021年6月25日前将剩余的400万块砖坯销售完毕。
该企业负责人已对拆除的窑体地面、生产厂区硬化路面积尘进行了洒水清扫,目前地面清洁无扬尘。
阶段性办结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