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全面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持续优化政府职能和发展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濮阳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促进园区管理提质增效
全面实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提高园区管理效率。争取再筹备成立1至2个街道办事处,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交由街道办事处承担。通过改组、组建、引进等方式成立发展公司,承担开发建设、产业培育、招商引资、运营管理和园区服务等职能;积极探索新模式、新路径,吸纳国内外资本和企业投资,招引境内外实力强大、经验领先的专业机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
完善园区融资服务工作机制,支持企业融资发展。创新金融模式,壮大现有担保基金,大力发展产业基金,进一步推进吸引非本市或本辖内的金融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国内外主要知名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等入驻,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融资体系。
推进企业上市倍增计划,鼓励企业上市与并购重组。以企业股改上市和并购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资本市场,发挥上市企业对地方产业整合与转型升级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健全绩效激励机制。完善重点项目招引、落地推进、会商联审、评审入园等制度,在园区推进全员招商,允许制订业绩考核办法时将招商成果、服务成效等纳入考核激励等措施。
聚焦重点持续发力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成立集中专门办理行政审批机构,建立政务服务标准化制度、集中办理制度、网上办理制度,实施告知承诺制、电子化资料信息与共享、容缺受理制等,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效能。全面实现“受理办理相分离”“办理与监督评价相分离”,线下业务线上全覆盖,真正实现“只进一个门,只上一个网,实行一窗办理,最多跑一次”,使政务环境始终走在濮阳市前列。
全面落实负面清单制度,优化市场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定期评估、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破除玻璃门、弹簧门,真正落实“非禁即入”,杜绝“准入不准营”问题。持续推进信用信息记录归集共享,构建以信用承诺、联合奖惩、信息公示为核心的信用监管体系。
全面提升配套服务,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全方位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进企业更加便利获得用水、用电、用气、用暖,合力解决物流运输成本过高问题。加快完善现代金融体系,深化“政银担”融资平台建设。
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法治环境。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实行“项目警官制”,严厉打击损害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市场主体权益受损的法律救济,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和公共法律服务制度即旨在从法律机制的末端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深化政企同行,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当好“店小二”,做好“三服务”。学习“店小二”精神,加强“店小二”能力素质提升,通过落实领导联系企业、“首席服务员”制度,聚焦问题、破解难题,转作风、强担当、促落实,深入持续地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把“三服务”精准高效地落到企业、群众、基层急需处,通过建立健全跟踪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效能。深化政企同行,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畅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的制订,搭建政企制度化沟通平台。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专题视察、民主评议,建全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开展损害营商环境专项治理,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肃追责问责。
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 促进园区跨越式发展
立足园区实际情况和产业特点,围绕质量宏观管理,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坚持以提高经济质量效益为核心,坚持按照以质取胜的工作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以创建河南省质量强区示范区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区战略,促进园区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稳中有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服务质量不断优化,整体质量水平全面提高。
牢抓质量基础工程。强化企业质量意识,夯实质量基础工作,加强过程质量控制,提升质量检测能力,推动质量人才培育。
紧抓质量品牌工程。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品牌创新发展,推行品牌体系认证,完善品牌激励机制,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或联合企业开展打假保名活动。
狠抓质量安全工程。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产品监管责任,落实质量诚信责任,落实风险预警责任。
强化组织措施。成立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质量强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强化奖励措施。切实加大对质量强区工作的投入力度,财政要保障标准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品牌培育、民生计量、示范项目建设等经费投入,落实对质量品牌的奖励。
强化考核措施。将质量强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体系,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进行考核督查,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相关奖励制度,对有功部门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