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法治周刊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公开宣告成为普法课堂

本报讯 “我当时只是想多揽几个客户,多办理几张手机卡,没想到竟触犯了法律。我真心后悔,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5月12日,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王艳英到县移动公司,对移动代理商张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张某当场认罪服法,真诚悔罪。

2020年11月份,张某为完成业务考核指标,违反行业规定办理70余张手机卡,为他人犯罪提供通信帮助。张某的行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发后,张某主动退出办理移动手机卡费用7900元,自愿认罪认罚。该院组织召开案件听证会后,决定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发挥办案的普法作用,办案检察官到县移动公司对张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县移动公司负责人、营业员到宣布现场,对不起诉的理由、法律适用等进行释法说理,向县移动公司赠送了《服务企业法律法规汇编》等法律书籍。 (闫伟东 蔡民起)

2021-05-25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1 1 濮阳日报 c80858.html 1 不起诉公开宣告成为普法课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