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濮阳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突出问题化解攻坚工作意见》(濮办〔2019〕19号)、《市房地产领域问题楼盘信访突出问题化解攻坚推进会议纪要》(濮房信专办〔2020〕23号),现对市城区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但未登记土地信息且可查询到权属来源文件的不动产公告征询异议,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权籍调查成果和权属来源文件批准的内容办理登记;对市城区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占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占压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被占压权利人未提出过权属争议的不动产公告征询异议,公告1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我局将被占压宗地分割转移至房屋所在宗地。
如有异议,请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14办公室书面提出异议,联系电话:6667012。
附件:1.市城区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但未登记土地信息且可查询到权属来源文件的不动产。
2.市城区已办理过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占压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占压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且被占压权利人未提出过权属争议的不动产。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