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一庭
冯利强:庭长 办公电话:0393-6657216
本庭室职责
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登记立案;依法审理管辖争议案件;负责司法救助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院立案工作。
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切实落实立案登记制,立案最长不超过3日。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不以任何借口不立案。推行立案交费网上申请、网上办理,实现“一网通办”。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廉政准则;不插手、不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