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专版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行政复议科

朱民义:科长 办公电话:0393-6666119

本科室职责

受理向市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订行政复议决定,检查、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负责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参与涉及我市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和汇总上报工作。

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耐心做好解释说明,指明依法解决问题的途径。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损害我市营商环境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薛世方:科长 办公电话:0393-6666679

本科室职责

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协调工作。

向社会公开作出服务承诺

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的社会承诺:畅通投诉渠道,对每个行政执法投诉都做到耐心倾听,认真阅读,符合《濮阳市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法》规定受理范围的予以立案受理,依法办理;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做好法律解释,告知法律途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处罚的社会承诺: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的社会承诺:对行政执法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不姑息、不包庇,需要追究责任人员纪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以过错责任追究代替处分或者刑事处罚。

2021-06-02 1 1 濮阳日报 c81527.html 1 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