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县自然划〔2021〕05号
根据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划拨用地手续,现将两宗地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见下表)
公示时间为10天,从6月9日至18日,个人、集体或单位如对以下两宗地进行划拨用地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反映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我局受理单位为用地审批管理股,联系电话:0393-3355686。
特此公示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