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经周刊

郑州银行濮阳分行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小课堂

2021年1月26日,李克强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7号),于2月10日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出台《条例》的意义是什么?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金融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近年来,面对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化解存量、遏制增量,取得积极成效,但形势依然比较严峻。出台《条例》,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非法集资“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的表现形式?

《条例》列举了涉嫌非法集资的常见形式,便于公众及早识别、自觉远离、积极举报非法集资行为: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2021-07-22 郑州银行濮阳分行 1 1 濮阳日报 c84190.html 1 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小课堂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