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玲,党员,南乐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她坚守法律援助事业、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岗位18年,敢于行动、甘愿付出。她设立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讨薪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审查”制度。她在一次法律援助中,历时19个月,经过3次一审诉讼、2次二审诉讼,提供了5次法律援助,帮助群众获得84万元赔偿款。
为让孩子们能听懂民法典,她多方搜集讲课素材,用动画片《哪吒与民法典》作为法治讲座的开篇,使孩子们听得津津有味。为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她从强化人员衔接入手,推动各项服务管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有人接、有人管、有人帮。
2020年3月4日,她接到一个即将刑满释放人员的儿子的求助电话,希望她能帮助朱某顺利回家。朱某在服刑期间因有立功表现,减为20年有期徒刑,即将刑满释放,但当时因新冠肺炎疫情爆发,防控极为严格。她立即核实情况,了解到朱某开始服刑时儿子才1岁,媳妇改嫁,儿子一直跟着疾病缠身的奶奶生活,朱某母亲一直由家住大名县的妹妹照顾。于是,她想方设法联系到大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做通朱某妹妹的思想工作,最终把朱某接到妹妹家与其母亲团聚。事后,朱某的儿子打来电话高兴地说:“阿姨,真是太感谢你了,我奶奶见到爸爸,病好了一大半呢!”